4月17日,由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“冬日的一抹暖阳——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牵手送温情”新闻发布会,在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顺利召开。会上首次公布了5名申请司法救助的被害人的困难情况,陈松林、余登富等5位爱心企业家纷纷伸出援手,分别对5位被害人家庭自愿捐助。
陈某某是这次被救助的对象之一。年仅9岁的他,本应该在父母的关爱下享受着童年的乐趣,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。2014年2月26日,陈某某的父亲肖某某与母亲陈某(两人已离婚)因一点琐事发生抓扯,愤怒之下肖某某持刀将陈某残忍杀害。案发后,肖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。
母亲被害身亡、父亲身陷囹圄,抚养陈某某的重担全部落到了外祖父和外祖母身上。两位年逾70岁的老人,一边承受着丧女之痛,一边背负着巨大的经济压力。据了解,外祖父微薄的社保是这个家庭唯一的收入来源。
看到陈某某的境遇,成都市木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松林的内心被触动了。在新闻发布会现场,陈松林当即承诺给这个家庭捐助1万元,并表示还会持续关注陈某某的成长、学习情况,为他提供更多的帮助。陈松林说:“我们的救助还没有结束,今天捐的1万只是前期的经济帮助,后面我们还会对受害人进行跟踪、回访,给他或他的家人提供就业岗位,帮助他们走出困境。”
据了解,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搭建的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平台,目的是想通过整合检察机关和社会救助力量,对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害等情形,经诉讼无法得到有效赔偿,实施了司法救助后但生活仍然困难的被害人、被害人近亲属共同给予帮扶救助。
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处长童勤介绍,自2014年中政委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门联合出台《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意见(试行)》(简称《意见》)以来,成都市两级检察院共救助被害人及其近亲属、其他当事人405人,发放司法救助金427.25万元。但是,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有限、救助对象很多,“僧多粥少”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。所以,成都市检察机关按照《意见》要求,积极拓宽司法救助资金的来源渠道,提倡和鼓励个人、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捐助、捐赠。
另据都江堰市委统战部副部长、市工商联业联合会党组书记杨云飞介绍,为确保救助资金公开透明,爱心企业家的所有捐助都实行定向捐助,由都江堰市慈善会对捐助资金进行管理。希望通过推动司法救助和社会化救助的具体对接,向社会公开司法救助情况、募捐善款,实现救助资金来源多元化,救助模式多层次,建构“司法救助为主、疏导宣传为辅、社会化救助补充”的救助格局,使困难群众“求助有门、受助及时”。
下一步,都江堰市工商联业联合会将联络更多企业、协会,融入更多爱心,让爱心传递下去,并推动社会救助由“输血式”的经济帮助向提供就业的“造血式”救助转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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